饭店转让纠纷,请专家帮忙
我在今年3月在某某饭店交了5000元押金,是为了今年12月的婚宴,今天5月饭店转让,我今天去饭店,饭店告诉我2种选择
1 5000押金我们认,多交场地费2000元 每桌婚宴多加200元 服务费多加10%
2 5000元不退 没了
发票有5000元的 合同也有 如饭店违约双倍赔付 时间到结婚那天 可是现在新的饭店不认
之前饭店的联系人都联系不上了 请问我现在怎么样 应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1 条回答
2026-01-04 11:16:29
你好,你的问题比较麻烦了,其实承办婚宴的主体是饭店,不是具体的经营者,只要还是原来的饭店,其经营者的变更不能影响原来已经订好的事情,如果饭店不按照原意执行,可以起诉。
就目前情形看,饭店已经表明不按原意履行,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起诉饭店。
自己看着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