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区北滨路两艘餐饮船违规取路灯电

发布时间:2009-07-09 00:00 浏览量:8
    路灯照明用电属于公益用电,可江北区北滨路的何老五渔船和打渔人家两艘餐饮船却正大光明牵电线使用起该电。
    江北区供电局昨日接到记者转来的市民举报后,迅速赶到现场查看后称,这些电线都是从北滨路上江北区路灯管理处专用箱式变压器接出的,周围因进行开发,早就没有民用电,因此渔船上男子所称从居民家中接线取电一事,根本不可能。记者随即又向江北区路灯管理处举报此事,一负责人解释称变压器内有路灯用电和商用电两个电表,这两艘餐饮船是从商用电中接线取电的,应按照每度电8角多钱的商用电费进行收取。
    当问及餐饮船接线取电是否经过审批时,这名负责人含糊其词称不用审批。记者向市照明管理局反映此事,该局人士表示,商用电表是为广告灯箱等商业用途的用电计量准备的,但使用前都必须经过申报,待批准后才能牵线供电,而该局也从未审批过餐饮船接线取电的申请。他称,将对北滨路刘家台两艘餐饮船未经审批就接线取电的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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