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店辞职及加班费的问题,这样做酒店合理吗?-中国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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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酒店辞职及加班费的问题,这样做酒店合理吗?

人力资源 浏览: 1次 发布时间: 2010-12-31 11:55

专家人士好,我是一名酒店的员工,我已经向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有三天了,由于在试用期内,根据劳动法规定应该把工资给结清。但是现在却说酒店管理人员要到1月20号才办理相关手续,而且向他们的人事管理人员要取我们的劳动合同不但不给,还说酒店不需要我们,甚至把我们哄了出来。还有一点要声明我们的加班费也也没发给我们,连加班天数的基本工资也没付给我们,试问这样的公司做合法吗?在这样的公司还能继续上班吗?

共有 4 个回答

回答者: 李敬烽 2015-02-13 03:22

员工未满试用的应提前3天辞职,3日后厂方必须把他人的工资付清;否则就违反劳动法,可到当地劳动局举报;未满试用期是不能要取劳动合同的。不过试用期要看厂方如何定的或定到何时才满试用期。

回答者: 钱飞扬 2015-02-13 06:44

有关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回答者: 楚玉涵 2015-02-13 07:50

完全是没有人道的公司,肯定不能再待下去,去劳动局告发

回答者: 若兰 2015-02-13 11:29

不清楚你的合同是怎样写的,合同上面的情况,有时候也是难以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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