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6日 08:25

备受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网上订餐食品安全问题如今终于有了法规保障。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月1日实施

记者获悉,关于网络餐饮监管的规定日前出台,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月1日实施

《办法》还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