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08-06 00:00 浏览量: 1338
西藏发布食品安全公告餐饮单位不得超负荷经营
    夏秋季节气温较高,是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发期。
    自治区食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西藏今年首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公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食物中毒。
    餐饮单位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源头,因此,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首先提醒说,餐饮单位要“量力而行”,不超负荷经营。根据自身的加工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数量,接待顾客的数量避免超负荷经营,造成食品交叉污染,增加食品安全风险;严把进货渠道关,做好索证验货;各种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仔细查验供应商卫生许可证及相关的检验、检疫和送货单;仔细查验食品质量;不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从业人员在接触食品前要更换衣服,洗净双手,并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具和直接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并妥善保存;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按照标签上注明的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方法进行使用,不得超范围、超用量使用;做好留样,妥善处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