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0-07-03 00:00 浏览量: 1339
江西抚州市全力保障抗洪救灾期间食品安全

  连日来,江西省抚州市连续出现强降雨,部分县(区)出现严重的洪涝灾害。灾情发生后,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省防总要求,积极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灾区群众饮食安全。

  一是认真部署全市救灾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省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防汛抗灾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利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机制,组织召开抚州市抗洪救灾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抗洪抢险救灾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下发《关于加强防汛抗灾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要求有关部门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是强化救灾捐赠食品和灾民安置点餐饮安全监管。针对受灾群众多,接受捐赠食品量大,灾民集中安置点餐饮保障任务重的情况,为加强救灾用食品监督管理,保障灾民饮食、饮水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向市政府防洪救灾指挥部报告,取得指挥部的支持,对所有捐赠食品实行统一接收、统一检查、统一发放的“三统一”管理,对集中安置点灾民和救灾人员的供餐实行定点管理。

  三是完善抗洪救灾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措施到位,监管到位,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心全意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四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与各有关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随时保持部门间联系、沟通、通报情况及工作动态。每日将收集到的食品安全工作信息进行汇总,及时报送市政府、省食安办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是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成立巡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食品安全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和督查督办。督查各部门工作是否到位,协调与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捐赠食品“三统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饮食饮水安全,同时摸清情况,掌握每日各部门动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截至目前,该市所有安置点无一例食物中毒患者,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