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6-12-17 10:58 浏览量: 1340
拒绝接受执法检查 省城济南两酒店被查处
本报济南12月15日讯 由于拒绝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检查,15日,济南市的两家餐饮企业——浙江大酒店和瀛珍楼海鲜酒家,被济南市劳动保障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两家餐饮企业将各被处以18000元罚款。
  15日上午9点钟,记者跟随济南市劳动保障局监督监察处的执法人员,先后到两家酒店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在浙江大酒店的7楼,与前几次执法人员来这里检查一样,这里的工作人员均称“酒店经理还没有来”、“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也不在”、“不知道经理电话,也无法与经理取得联系”。一位一直在人力资源部办公区域打电话的女士,也拒不承认自己是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据济南市劳动保障局监督监察处负责人介绍,他已经是第五次来到这里,要求对该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但每次来都是找不到人。无奈之下,执法人员15日只好留置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在瀛珍楼海鲜酒家,老板接受了执法人员送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今年9月下旬,济南市启动养老保险专项检查,对机关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和餐饮服务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浙江大酒店和瀛珍楼海鲜酒家,在检查中拒不提供相关材料,拒不接受执法人员的检查;11月份,济南市劳动保障局对两家单位分别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书》,但两家单位均“逾期不改正”;15日,按照规定,济南市劳动保障局向两家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两家餐饮企业如对该行政处罚有异议,可在三日之内向济南市劳动保障局监督监察处做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申辩,济南市劳动保障局将正式向两家单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