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0-07-19 00:00 浏览量: 1337
未能世博会指定供应商 状告餐饮商还款

  若能成为世博会餐饮服务供货商,无疑能对餐饮公司或供货下家都能起到扩大竞争能力。上海恭启福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恭启福公司)为获得历时半年之久的世博会餐饮指定入园餐饮商,未雨绸缪先与家禽批发部老板王武(化名),签订家禽供应意向书,但最终恭启福公司落选,王武诉讼到法院索讨签约保证金3万元及利息。今日(7月16日),上海静安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家禽老板王武的诉求。

  2009年12月7日,恭启福公司与地处松江九亭某家禽批发部业主王武签订《餐饮供应商服务合作意向书》约定,王武在2010年3月至12月31日期间,须向恭启福公司保证提供家禽(冻品);王武同意在意向书签订时,向恭启福公司缴纳保证金3万元;若世博会组织部门未准恭启福公司为世博园餐饮经营单位,恭启福公司须全额退回签约保证金。签约后,王武向恭启福公司缴纳了签约保证金3万元,而恭启福公司最终未能成为上海世博会餐饮经营商。

  2010年6月上旬,王武诉称依据双方签署《餐饮供应商服务合作意向书》,缴纳了3万元保证金。可恭启福公司却未能与上海世博会签订正式的《餐饮服务合同》,导致王武名下家禽批发部不能成为餐饮单位指定的供应商,遂多次要求恭启福公司返还签约保证金未果,起诉法院请求判决归还。法庭上,恭启福公司辩称收到过签约保证金,愿意承担还款的责任,但暂无能力归还。

  法院认为,王武与恭启福公司签署的《餐饮供应商服务合作意向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然而,王武最终未能成为世博会指定供应商,不是王武自身引起,恭启福公司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将签约保证金3万元返还给王武,并从起诉之日起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