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0-07-23 00:00 浏览量: 1337
长春:鳄鱼成一餐馆揽客噱头引来市民争议
  在吉林省长春市,一条在饭店门口用来揽客的鳄鱼近一段时间成为市民茶余饭后的谈资。虽然这条鳄鱼已经被吃掉,但它引发的话题还在继续。

    从今年5月份开始,位于长春市健民街上的"锅边鱼"饭店门口出现了一条鳄鱼。这条鳄鱼被拴在饭店门口,用作饭店的揽客招牌。自从这条鳄鱼出现后,就引来周围居民的意见。很多人表示,看着这条鳄鱼经常一动不动地暴晒在烈日下,感到商家这种揽客办法太残忍。也有人表示,如果这条鳄鱼是野生的话,那么商家就属于违规经营。

    21日记者来到这家餐馆,但这条鳄鱼前几天已经被人买下吃掉。"锅边鱼"的经理苏丹表示,这条鳄鱼是餐馆从广州白云区神山三星养殖场空运来的,属于人工养殖鳄鱼,可以食用。店方出示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苏丹表示对于其他经营野生动物的证明,没有听说过。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长春市林业局负责动物保护的侯希刚得到群众举报后,曾来到这家餐馆检查。侯希刚告诉记者,虽然这条鳄鱼并不是野生鳄鱼,但餐饮业经营动物必须要有林业部门认可的证书,证明被食用动物的来源是养殖的,但目前这家餐馆还没有这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