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0-04-07 00:00 浏览量: 1336
渭南“农家乐”实行星级标准管理

  昨天,渭南市下发《农家乐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农家乐”管理,规范“农家乐”经营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旅游者的权益。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农家乐”建设的从业资格、经营场地、服务设施、经营管理、从业人员等方面的条件和要求,并对“农家乐”旅游服务实行质量等级评定制度,积极推进农家乐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办法规定,评星标准由市旅游部门制定标准,“农家乐”经营者自愿提出申请,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的“农家乐”由所在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负责评定。四、五星级由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初评后向市旅游局申报,由市旅游局评定。所有星级“农家乐”统一由市旅游主管部门授牌。

  据了解,渭南乡村旅游共有31个点,接待户共1256户,从业人员6280人,2009年接待游客达到了290.65万人次,实现旅游业综合收入1.0172亿元。今年将评选三星级以上的“农家乐”20家;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农家乐”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