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12-29 00:00 浏览量: 1336
海南省工商局整治餐饮市场 重点打击强买强卖
      记者今天从省工商局获悉,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我省餐饮市场,省工商局决定自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4月8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餐饮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餐饮市场强买强卖、短斤缺两、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省工商局将以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己任,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集中开展餐饮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清理我省餐饮市场主体资格,大力规范餐饮市场经营秩序,有效打击餐饮市场强买强卖、短斤缺两、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使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餐饮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根据相关规定,餐饮行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商部门将视其情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1、短斤缺两的;2、强买强卖的;3、不明码标价的;4、低报价高结算的;5、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消费者行为的。
  在整顿期间内,第一次违法违规的,工商部门将按法定最高额度罚款并责令违法违规经营者停业整顿,第二次则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暴力抗法或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省工商局要求,各市县工商局每天必须安排一名局领导,工商所每天安排2名工商人员24小时值班,保证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在市区执法人员30分钟内、郊区和乡村执法人员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投诉处理与现场执法检查要紧密结合,深挖案源,现场检查与处理率必须达到100%。